公司采購
一、招標原則
第一條 擬定投標人原則:
1 有投標意向的具備相應專業資質的企業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材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
第二條 招標文件的澄清
招標文件是招標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分包工程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的,用以闡明工程發包范圍、工作內容、標準和要求,技術規范、標準以及表格和補充條款、合同條款,招投標程序、競價辦法等項內容,是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依據,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的內容來編織投標文件。如果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不能實質性地響應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第三條 評審與定標原則:
1、 本工程由招標人組織的評審人員進行評審。
2 、評審:由招標人自行組織人員進行評審,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并在評審現場公布,超過最高限價的投標將被否定,招標人不保證最低投標為中標價。招標人無需對中標合理性向任何投標人作出解釋。
3、定標:本次招標達到三家及以上公司前來投標,進行合理低價中標(不保證最低價中標),不足三家流標。
4、嚴禁投標人以任何形式圍標、串標,如發現投標人有圍標、串標行為,沒收投標保證金,永久清理出招標人合作供應商范圍,并由投標人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責任。
第四條 合同授予原則:
1、競價結束后,招標人將本次招標結果通知到每個投標人。
2、被采納單位收到《通知書》后,應在 7 日內與招標人簽訂施工合同。投標人不按規定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的,招標人將保留取消投標人被采納資格和追究損失賠償的權利。
3、 全部投標文件資料作為合同簽訂的有關依據,與合同同樣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招標人與招標聯系人:
聯系人(商務): 石多梅 電話: 15956671500
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 王磊 電話:13739255789
監督電話: 0554-2696002
二、發包范圍、工作內容目標及要求
第六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淮南市能源數據中心及數字經濟萬創園項目施工總承包一標段土方回填工程
2、工程地點:淮南市山南高新區智慧谷
3、施工單位:安徽新集礦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第七條 現場情況介紹
1、現場場地: 場地內部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
2、現場臨時設施:招標人提供工程現場臨時用水、用電,用水、用電等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3、臨時用電用水:招標人提供臨時用電至二級配電箱,二級配電箱以后的所有照明、動力電纜、開關箱及相關配件材料等均由投標人負責。現場施工用水以及相關配件均含在分包范圍。
第八條 發包范圍、工作內容包括:
1、投標報價方式:單價形式。
2、發包范圍:地庫側邊二八灰土回填、素土回填、房心土回填
3、發包工程量:回填工程量詳見工程量清單。
4、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回填、運輸、修坡、道路通行、排水、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裸露土方覆蓋)、并由投標方自供設備(如現場車輛沖洗設備等)的形式承包施工,支護冠梁高程以下回填土全部采用二八灰土分層回填、夯實;支護冠梁高程以上至地下室頂板高程范圍內,地下室外墻1.5米范圍內采用二八灰土分層回填、夯實,其余采用素土分層回填、夯實(素土由A 地塊運至B地塊,運距1KM)。
5、文明施工:施工現場臨時設施、安全文明施工所用人工、器具、輔材;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衛生保潔,雨鞋、雨衣、手套、安全帶、安全帽等勞保用品投入。
6、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論得到的對完成上述工作的穩定、完整、安全、環保、可靠及有效運行所必須的全部工作。
第九條 管理目標與要求:
1、工程質量要求: 合格
2、工期要求:總工期按現場進度要求,六#樓周邊回填必須在10天內完成,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方下發的開工令為準。
2.1、簽訂合同后應立即準備進場施工,具體以甲方通知為準。
2.2、投標方以招標方工程進度計劃為依據,必須確保各階段計劃地實現。
2.3、對于以下原因造成推遲工期的,經招標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3.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招標人、投標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2.3.2、投標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能從招標方獲得施工批示、圖紙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的;
2.3.3、招標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4、若投標人無故未按工期完工,延遲5日內(包含5日),每天扣違約金5000元;延遲5日以上15日以下(包含15日),每天扣違約金10000元;延長15日以上30日以下(包含30日),每天扣違約金20000元;延長超過30日,招標人有權解除與投標人簽訂的合同。
3、安全生產要求:
3.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必須做到無重傷以上事故,無重大機械傷害事故,無食物中毒事故,無火警事故。
3.2、投標人應根據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招標人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
3.3、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及各工種操作人員須經有關部門培訓后,必須持證上崗。
3.4、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設備必須具有有關管理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廠家的符合有關標準化的合格產品;安裝、使用臨時用電線路和用電設施、設備的,必須符合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
3.5、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和《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程》等相關規范要求,建立防火、保衛制度,落實責任、規范施工,保證安全。
3.6、禁止在施工中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可能影響人身安全的作業程序、作業條件、要提出改進意見,有權對違章指揮進行檢舉和控告。
3.7、投標方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平安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不準違章作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將車輛交給非本車操作人員操作,工作時,思想集中,嚴禁酒后操機作業,確保安全。
3.8、在路上會車時應減速慢行,施工便道上、村莊路上嚴禁超車。行駛時發覺前方路上有狀況嚴禁搶道行駛,先等一會,嚴禁私自離開車輛,前方避讓后在通行,如時間較長應下車查看,在保證可以平安通過后在前行。
3.9、行駛在施工便道時、現場作業時,應留意上空電線,防止電擊傷人,施工現場在倒車回轉車輛必需有人看管指揮,有足夠的照明,司機應把門窗打開能夠聽到現場指揮信號,倒車沒肯定把握頭應探出門窗有足夠視線下方可倒車回轉。
3.10、車輛的操作駕駛人員,必需在進場前車輛的技術狀態、平安設施等進行平安檢查;車輛進入施工現場前,應查明行駛線路上便道、承載力量和路況,確保車輛的平安通過;察看施工現場作業點是否有足夠的工作平臺,是否現場回轉、倒車受限,車輛在施工現場停放時,必需留意選擇好停放地點,關好駕駛室,有駐車制動裝置的要拉好,坡道上停車時,要打好掩木,夜間作業時照明系統要完好;作業完畢退場后進行例行保養,消退事故隱患,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3.11、車輛的操作駕駛人員必需接受項目的各項平安生產訓練。
3.12、駕駛操作人員必需對該設備的使用操作與修理保養,堅持每日例行檢查與定期保養并做好記錄。確保機械平安、完好的運轉。
3.13、嚴禁開私自改裝車輛進行土方運輸。
3.14、涉及乙方違反國家、地市、企業及項目相關安全要求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公司制度給予相應處罰,費用由乙方直接繳納現金或滿足甲方財務要求的方式而無需乙方簽字確認。
4、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招、投標雙方應采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全力組織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須做出文字及影像記錄。
4.2、招標人有權對投標人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投標人未及時整改的,招標人有權自行或委托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規定而發生人員傷亡、機械和財產損失等由投標人承擔主要責任,并承擔所有95%的損失,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并承擔5%的損失。在招標人與投標人對事故責任認定有爭議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5、其他要求:
5.1、投標人應服從招標人項目經理部的安排、指揮、調配。投標人應按招標人的管理要求,配置項目現場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未經項目部同意不得中途更換現場管理人員。
5.2、投標人應保證按招標人審批的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執行,且具有完成招標人工程工期、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計劃的能力和措施辦法,并且有足夠的流動資金給予支持。
5.3、地庫頂板(房心)回填土方需由場外運土堆放在地庫外側,再用小型運輸機械分層夯實回填,壓實度試驗滿足工程驗收規范要求并承擔試驗費用,工程量按實計量。
5.4、如因投標人原因給總包單位造成影響和處罰的,50萬元以內損失,按照同等金額違約金從投標人的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超出50萬元經濟損失,全額扣除履約保證金,超出部分從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給總包單位造成其他惡劣影響的,全額扣除工程款。
第十條投標要求:
1、計價原則:綜合單價形式,綜合單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標方提供的招標文件保質保量按招標人要求完成施工任務,驗收直至移交的所有相關工作內容,施工過程中所需發生的人工、機械、材料、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規費、外圍協調費等一切為完成本項目的所有費用。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投標方必須向招標方提交合法有效的專用增值稅發票,否則,工程款不予支付。
2、本工程無預付款,每月25日進行工程形象進度驗收,次月25日前支付實際驗收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項目竣工驗收完成后3個月支付至審定結算金額的90%,項目竣備完成后60天內支付結算剩余尾款。
3、投標方每月25日前上報本月施工工程量,工程量必須有完整計算式。
第十二條 雙方職責:
1、招標方職責:
1.1、負責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監督與管理。
1.2、負責提供施工所需圖紙(包括技術說明),技術、質量、安全交底、辦理簽證。
1.3、負責組織工程檢查驗收和竣工驗收。
2、投標方職責:
下述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2.1、負責協調交警、路政、環保、城管、渣土辦、建設局、建管處及棄土點當地部門等一切相關部門關系及辦理手續(如渣土運輸證、車輛通行證等)保證運輸路線暢通,其費用由投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若遇惡勢力攔車或被交管部門扣車、扣證、罰款,費用全部由投標方負責。
2.2、按招標方要求組織運輸車輛,按時進場,服從招標方安排,進行安全運輸。
2.3、為確保安全生產,主動配合項目部管理人員工作、做好文明施工。
2.4、車輛由投標方自己負責購買車輛保險,如運輸過程中及施工現場內所發生安全事故或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等,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標方自行負責解決處理,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招標方不負責任。
2.5、每輛車進場必須證件齊全,如證件不齊全,一切責任由投標方負責;
2.6、按照招標方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生產,并做好施工原始記錄的收集、整理工作。
2.7、駕駛操作人員必需對該設備的使用操作與修理保養,堅持每日例行檢查與定期保養并做好記錄。確保機械平安、完好的運轉。
2.8、投標方負責本工程所使用的大中型機械設備和其他設施設備使用和維護。
2.9、投標方必須服從招標方的有關管理規定和要求,無條件執行相關規章制度。
2.10、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為現場施工人員辦理各項手續,并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2.11、現場監控設備、土方出場前的車輛沖洗設備(洗車池除外)等設備投標方自理。
2.12、保持安全文明施工,如項目環境衛生、車輛上路前沖洗干凈(滿足相關規定為主),道路上掉落土方等及時清運(道路清掃、沖洗等),如不執行,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標方自行負責解決處理,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須知要求
第十三條 勘察現場:
1、招標人有責任和義務向投標人提供與施工有關的所需資料和數據,投標人應認真閱讀和分析招標人提供的有關資料。
2 、投標人自行對工程施工現場和周圍環境進行勘察,以獲取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資料,勘察的全部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勘察現場后,視為投標人認可現場條件滿足施工要求,后期不得以現場不滿足施工條件為理由增加費用。投標人自行實施勘察現場時需提前24小時通知招標人,勘察時所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與招標人無關,招標人將不予任何補償。
3、 因投標人自己理解錯誤,而造成投標人不能在全面理解招標人意圖時,所作出的錯誤結論,責任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第十四條 投標要求:
1、投標文件編制:
1.1、投標文件應包括:1.《法人授權委托書》(一式兩份。一份須密封在投標文件中,另一份由被委托人隨身攜帶) 2.《投標書》 3.《承諾書》
1.2、投標文件應使用A4尺寸紙打印、加封面裝訂成冊,由投標人加蓋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代理人印鑒或簽字,投標文件共四份、一正三副。
1.3、全套投標文件應無涂改和行間插字(除非這些刪改是根據招標人的指示進行的,或者是投標人造成的錯誤且必須修改的,修改處必須由投標文件簽署人加蓋印鑒)。
1.4、投標人應當使用招標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寫,如不夠用時,投標人可按同樣格式自行編制和添補。
1.5、密封:投標人必須將投標文件密封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填寫好密封日期及在何時間之前不準啟封的日期。
2、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2.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之后,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之前,可以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遞交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日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標文件。
2.2、投標人需要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標文件時,密封袋上應標明“補充”、“修改”、“替代”或“撤回”等字樣。
2.3、投標截止以后,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不得撤回投標文件,否則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3、投標文件遞交與接收:
3.1、投標人須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將投標文件遞交到指定地點。
3.2、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3.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至指定地點的;
3.4、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簽署、密封與遞交的;
3.5、其他不具備受理的投標文件。
第十五條 投標費用:
1、無論投標結果如何,投標人應自行承擔其參與該投標活動所需一切費用,招標人對
投標人不予任何補償。
第十六條 投標保證與履約保證金:
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為30000.00元(叁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匯繳及退付以轉賬形式進行。投標保證金款項必須從投標人的賬戶中匯出。投標保證金必須在開標前到達安徽新集礦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并出具匯款憑證(可隨身攜帶);
投標保證金遞交信息如下:
名稱:安徽新集礦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賬號:181205791225
開戶行:中國銀行淮南新集支行
2、如投標被采納,招標人將不退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的5%,不足部分另行轉帳。履約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的賬戶中匯出,履約保證金必須在合同簽訂前到達安徽新集礦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銀行賬戶。如未被采納,招標人將在開標后10個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人投標保證金。
第十七條投標截止時間:
在招標文件公布之日起,有意向投標方根據招標文件要求,定于2024年11月21日當天8.30時前,各投標單位把投標文件遞交至淮南市高新區智慧谷園區1#樓2層西側開標室,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被拒絕。2024年11月21日9時當眾開啟各方投標文件。
第十八條 招標文件的解釋:
本文件的最終解釋權為安徽新集礦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法人授權委托書》
2.《報價書》
3.《承諾書》